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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圆满完成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2-04

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于2018年10月26日-10月29日在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圆满完成各项赛程。自治区副秘书长任福生,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塔娜,自治区残联巡视员乔晓勇,兴安盟行署副盟长孙德敏、中国残联就业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刘京等同志亲临竞赛现场指导竞赛。

一、基本情况

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是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举办的,是检阅和展示全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技能成果的重要活动,是我区残疾人“能工巧匠”四年一度的盛事。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由自治区残联、人社厅、财政厅、总工会、团委、妇联联合主办,兴安盟行署承办,兴安盟残联及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参加本届竞赛活动的有12个盟市和1个单列市代表队近300名选手,包括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等4类残疾人.有近60名裁判员、29名记录员和100名志愿者为竞赛服务。本届竞赛设有信息通讯技术类、美术专业类、手工业类、工业类、服务类共5大类29项竞赛项目。竞赛项目和竞赛试题依照国家职业大典而定。竞赛从筹备到举办过程中,始终遵循“增进友谊,交流技艺,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原则,把这次竞赛活动办的有声有色,确保了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二、领导重视,措施到位

本次竞赛得到了中国残联和自治区政府的高度重视。8月16日,竞赛组委会下发了竞赛预通知。9月10日,自治区残联、人社厅、财政厅、总工会、团委、妇联等五部门共同印发了《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机构、竞赛地点、竞赛时间、竞赛项目、竞赛标准及规则、参赛办法及表彰奖励等事项。9月26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与5大类裁判长赴兴安盟兴安职业学院对竞赛场地进行实地考察。9月27日正式下发竞赛通知。9月30日下发了《竞赛规则》。10月9日,在兴安盟召开了各盟市领队会议,对各盟市竞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从10月11日到竞赛闭幕期间,主办、承办、协办等单位做了大量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兴安盟行暑召开20部门协调会应对竞赛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兴安盟残联制定了承办方案,举全力落实各项竞赛任务;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动员全院力量,保证了竞赛工作的顺利完成;财政部门及时调整和保障了经费使用;内蒙古电视台、新浪网近20家媒体对本次竞赛进行了广泛宣传,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经过2个半月紧张有序的精心组织,竞赛于10月27日正式开幕,中国残联、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残联、人社厅、总工会、兴安盟行署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和闭幕仪式。

三、亮点多多,成绩多多

(一)竞赛项目,规模历届之最。各盟市高度重视此次比赛,精心组织,认真选拔队员,把最优秀的职业技能人才挑选出来参加比赛,本届竞赛项目,参赛总人数为历届最多。本届竞赛裁判员、竞赛选手、工作人员、新闻记者、志愿者近600余人,规模超过历届。

(二)以就业为导向,项目设置更加合理。 本届竞赛较上届增加了保洁服务、客房服务、茶艺、皮革护理等项目,通过竞赛,拓宽残疾人就业思路,让部分残疾人找到了符合自身就业的新途径。

(三)竞赛过程规范严谨。本届竞赛共有裁判近60名,既有来自自治区高校的教授,也有各相关行业的专家,其中多数裁判参加过国家级、自治区执裁工作,有的还参加了国际职业技能竞赛执裁。本届竞赛规则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全体裁判员尽心尽力,从竞赛前的准备到竞赛的整个过程展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风范。竞赛全程设公证人员监督现场,确保了竞赛成绩公开公平公正。

(四)给予获奖选手荣誉最多。本届竞赛共评出团体第一名1个、团体第二名2个、团体第三名4个;优秀组织奖6个; 个人奖第一名29个,第二名28个,第三名21个。对于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鼓励奖200元),对于10人以上参赛项目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向自治区总工会申报“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对于6人以上竞赛项目获得一等奖的35周岁以下选手,自治区团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于获得一等奖且实绩突出的女选手,自治区妇联优先推荐参加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此外,获得竞赛各项目前三名的选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证书;已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其他选手由自治区组委会颁发参赛证书以资鼓励。

(五)选手技能水平普遍提升。本届竞赛参赛选手的技术水平较往届明显提高,又有一批优秀选手脱颖而出,在一些项目中表现尤为突出。例如海报设计、服装制作和刺绣项目中,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出色地完成了比赛。

本届职业技能竞赛组织严密,服务周到,裁判公平,赛事圆满,得到了广大残疾人朋友和残疾人亲属的高度评价,也得到中国残联、自治区政府的一致肯定。竞赛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我区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正在向一个新的高度迈进。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促进全区做好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激励引导残疾人学知识、学技能,树立劳动光荣、创造光荣的正确价值观,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对改善残疾人就业和生活状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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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