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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正式启动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27

 

   在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第27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2017年5月19日上午,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启动仪式在康复中心院内隆重举行。盟委副书记、盟长奇巴图同志,盟人大工委副主任汤爱茹同志,盟行署副盟长、残工委主任孙德敏,盟政协副主席宝新民,盟行署副秘书长杨然龙,自治区残联康复部副主任郭凤菊,盟残联理事长达来,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孙兴宇,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协副主席潘广辉出席了启用仪式。

   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暨康复医院是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科级事业单位,是一所公立综合性康复服务机构,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按照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二级康复医院、二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的标准建设。坚持“大康复、小综合”的发展方向,采取“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医康结合,以医养康,购买服务”的办法,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岗位管理、绩效挂钩、引进专业团队合作共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等经营模式运营。

   该中心位于乌兰浩特市罕山东街,占地面积14281平方米,建筑面积7849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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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